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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2021年6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改革【2021】146号),第一条规定的“加快推进‘一张网、一个平台’建设,逐步做到所属企业在统一的采购电子网络和商务平台开展采购业务,实现采购管理体系化和业务闭环管理。”中的“所属企业”的具体范围是否包括该中央企业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相对控股子公司?

发布时间:2024-10-17 15:49:33 来源:国务院国资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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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改革〔2021146号)中有关所属企业的具体范围应当包括该中央企业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相对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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